6期案例评议结果分歧,统一裁判标准更关键。

24直播网 2025-04-10 08:52:00 173

足协在4月9日晚公布了本赛季第六期裁判评议结果,其中涉及三个判例的错漏判情况。这一消息的公布立刻引起了广大球迷的质疑,其核心原因在于评议标准的混乱和不一致。

第六期评议中,有一个判例与中超第4轮上海申花主场对阵云南玉昆的比赛有关。在比赛的第77分钟,李可在放铲时先触碰到皮球,随后顺势与云南玉昆的外援发生接触。然而,当值主裁判并未对此判为犯规,VAR也未介入。足协在评议后认为,李可的铲球动作在力度和接触程度上虽未达到红牌标准,但应当是鲁莽的犯规,应出示黄牌。

这一判例的评议结果本身并无争议,但问题的关键在于,足协在之前的相似判例中给出了完全不同的评议结果。比如,在第二期裁判评议中,上海申花主场与北京国安的比赛中,艾迪禁区内解围时踢到张玉宁的情景被评议为因惯性而发生的意外,且未构成犯规。然而,对比李可的判例,两者动作的初始部分极为相似,都是先触球后触到对手,但李可因未收腿被视为黄牌动作,而艾迪因收腿动作则被视为无犯规。

类似的情况在今年内已经多次出现。如在第一期和第二期评议中,蒋圣龙和周定洋分别踩踏对手的判罚,足协给出了截然不同的评议结果。这不禁让人质疑,对于类似的动作,足协内部的评议标准到底是什么?蒋圣龙和周定洋的动作为何会被视为不同的严重程度?

足协的裁判评议初衷是向球迷普及判罚规则,并统一裁判的判罚标准。然而,从这几期的评议中可以看出,足协内部都未能形成一个统一的标准。这样的评议不仅未能起到普及作用,反而加深了球迷的质疑,同时也对裁判的实际工作造成了干扰。

面对如此混乱的裁判评议标准,我认为这并不利于足球比赛的公正性和裁判执哨工作的正常进行。一个统一的、明确的评议标准是必要的,只有这样,才能减少争议,确保比赛的公平性和公正性。希望足协能够重视这一问题,尽快制定并执行一个清晰、统一的评议标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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